社會行政 普考四等/地特四等
普考四等
報名日期 111.03.21(一)-111.03.30(一)
考試日期 111.07.15(五)-111.07.16(六)
放榜時間 111年9月左右
地方特考四等
報名日期 111.09.06(二)-111.09.15(四)
考試日期 111.12.10(六)-110.12.12(一)
放榜時間 112年3月上旬
(以上日期依考選部公布為主)
►工作內容 :從事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等業務,有很多機會幫助弱勢族群,工作很有意義,如:社會 團體之申請許可及其會務、財務之輔導、社區發展的推行與執行工作、兒童、少年、婦女、老人等福利業務。
►應考資格 :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2.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3.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應考科目 :
1.社會工作概要(*申論題+選擇題)
2.社會研究法概要
3.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申論題+選擇題)
4.行政法概要 (*選擇題)
5.法學知識與英文(含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6.國文(含作文60%.公文20%.測驗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