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柏亦-考取台大新聞所(榜眼)

文 / 盧柏亦   (本文嘗試提供欲報考台大新聞所的人實用的資訊)

筆者背景:台大法律,只有報考台大新聞所,一開始就放棄推甄,有補習

在開始準備考試之前,我先去看了YouTube裡閱部客、艾爾文等說書頻道,裏頭會簡明介紹一些書的要旨,不乏有關於學習效率的內容,稍微看一看,大概就會知道讀書方法的最新研究,並從中揀選適合自己的。若你的英文不錯,也可以看看crash course頻道裡的study skill單元或是Thomas Frank這個頻道。

補習時,只有補傳科、傳理、新聞學三科,新聞英文和選考的法律與新聞是靠自己念。暑假時教傳科、傳理,基本上,我是戴然老師教到哪、就做筆記到哪打進電腦裡,之後的其他科目也是如此。例如新聞英文整理一百頁左右;而法律與新聞則是將蕭文生的「傳播法之基礎理論與實務」和Alan Davidson的「social media and electronic commerce law」兩本書打成摘要筆記。

在整理新聞方面,office 的OneNote還滿好用的,可以分門別類,有興趣可以研究一下,馬上就可以上手。「戴然傳播教室」這個粉專上分享的新聞必看,但同時仍應廣博涉獵其他的報導和評論。例如,從10月到12月,我每個禮拜約有兩到三天的時間去圖書館看天下、商周等有的沒的雜誌,背一些聽起來很厲害的數據,在考場的相關問題上直接引用。

在新聞英文上,我幾乎只看BBC和The Guardian,他們將事情的脈絡爬梳的很清楚。並強烈建議尤其是鄰近考試的前兩個月左右(約12月、1月),即使打算斷訊閉關,仍要繼續接觸時事英文,因為很可能出英文的名詞解釋。否則像我完全斷訊,考前一個月發生的M503航路事件,於考試時的名詞解釋直接空白。

在沒有老師幫助的情況下,自己可以準備的口袋名單至少有:兩個獨立媒體(其利基市場、敘事文體等介紹)、兩部紀錄片、兩本新聞相關書籍、記者典範、研究計畫、媒體監督單位、兩個調查性的深度報導等等。

因為是報考台大新聞所,所以會期待你關注台大相關新聞。例如不管是中文能力第一題或是口試時的團體面試,我都遇到台大校長遴選的相關問題。中文能力第二題,則可能跟〈中國新歌聲〉在台大惹起的風波有關。

口試基本上不用太擔心,是在我考上後教授跟我說的,大家的面試成績基本上都差不多,重點仍是筆試。而面試基本的問題無非就是:為何想讀台大新聞所?如何運用你原本的專業在新聞報導上?讀新聞所後,你具體想做些什麼?心中有無典範記者?

2/6考完,過了約兩個月後的今天(4/4),我針對中文能力、新聞學、法律與新聞三科再寫了一次107年台大新聞所的題目,雖已記憶模糊,但應該還有一點參考價值,如果你有需要,我會傳給戴然老師,你再跟他拿。

(或是如果你認識我,可以直接跟我要,甚至中文能力、新聞英文、法律與新聞的筆記也都可以給你。但是傳科、傳理、新聞學三科的筆記,既不會給、也不會賣,因為無意造成市場替代效果)

如果你打算報考台大新聞所,廣博的知識汲取很重要。在此祝福你能夠順利考上~

 

107台大新聞所考古題擬答

中文能力

1.台大校長的角色責任與社會意義

   台大校長的遴選事件起源於前校長的假論文爭議,我們可以引以為鑑來定義台大校長的責任與意義。

   首先,假論文事件發生的原因之一,來自於校方對教授的要求過高。例如要求台大醫師的學術成就和教學品質必須兼顧,要求須具備國內領先的卓越表現及國際聲譽的高標準檢視,使的教授蠟燭兩頭燒的情況下,升等困難重重,自然有人選擇鋌而走險。高芷華醫生這樣不願同流合汙的人就說:離開台大,是我唯一能走的路。

    因此,台大校長的角色是像社會期待與教授們間的協調者一樣的存在。台大作為台灣首府,自然背負著相對應的社會期待和責任。然而,規劃美好願景藍圖的同時,也必須同時顧及實際情況。與時俱進的調整,而非僵固的訂定陳義過高的目標要求大家必須達成。台大校長即應一肩扛起這樣協調者的角色,方能帶領眾人追求卓越。另外,前校長的假論文事件,也讓人憂心,為何台灣醫界除了發生集體的論文造假案外,只生產出許多不痛不癢無法賣錢的專利藥品?問題即在於,因為沒有人需要對決策的結果負責。台大勢必背負著社會期待,然而前校長的假論文事件將會動搖國外對於本土博士們的學術成果真偽的信心。特別是在這個時候,台大校長更應該建立有效的問責機制。應該對許許多多的學術計畫的負責人課以責任,方不致使人心存僥倖與投機,從而更有機會產出高品質的學術成果,也才能彰顯台大校長作為一位舵手,帶領台大這艘巨輪,航向卓越的社會意義。

2.警民衝突

   警方與社會運動者,應該是處於共生合作而非對立的關係。在一個民有、民治、民享的民主社會中,警方的存在,是用來服侍民主政治的存續。有限政府的理想並非空談,夜警國家的錦衣衛式的恐怖統治應成歷史。在如今這個民主法治的社會,警方是與民眾站在一起,維持著社會治安,確保著社會共存共榮的存在。

    然而在民主社會,法律的僵固與保守並不總是令人滿意。當立法機構無法回應人民的期待時,人民的發聲管道有限,話語權不若利益把持者強大,此時只能藉由社會運動抗爭的形式爭取媒體版面的注意。正是因為有反動的力量,才能持續推動社會進步。警察和社運人士都是為了要讓民主政治蓬勃發展而存在。社運人士依法集會遊行,警方依法維持秩序避免踰矩暴動。他們的目標一致,從而應將之視為社會進步的共同推動者。

    群眾運動場合的警民衝突應將之視為一種民主失靈的態樣。本該合作的雙方竟演變成敵對的姿態。一方面,民眾將對當權者的不信任投射至警方身上,因而將之視為權威的象徵,認為要反抗其管制以彰顯自己的訴求;另一方面,警方不再將集會遊行的群眾視為公民,相反的,將之視為暴民,認為他們的所作所為已逾越了社會共同生活能夠相互容忍的界線,有違社會秩序維護法等法規的精神,欲除之而後快。民主的社會應容忍各種悅耳的雜音,但它不應該變成械鬥或是流血衝突。警民衝突是民主的不幸,是一種民主的失靈。

3.人工智慧對記者影響的有趣面向

    早在2014年,美聯社的記者即利用人工智慧Wordsmith撰寫新聞。而後,除了客觀新聞外,記者也開始運用AI的輔助寫深度報導。運用AI,記者寫的新聞至少有以下幾種優點:挖掘背後隱藏的事實而非僅僅解釋事件、反映普遍民意而非菁英取向、不會因截稿而流於浮泛而零碎、增加新聞可靠性、擺脫消息來源的控制、糾正錯誤觀念或刻板印象、發揮監督政府的功能等等。記者寫的新聞會因此更精準、更能發揮社會影響力。

     然而,我認為人工智慧對於記者影響最有趣的面向,莫過於slash記者(互動記者)的出現。首先,我們應該將AI視為輔助而非取代人類工作的角色。正是因為數位時代的來臨,未來會有越來越多諸如互動記者等新興的職業類別出現。再者,互動記者也預示著未來的記者不能再只是採訪寫作的專家,他必須同時具備新聞專業與科技領域的背景知識。想在科技浪潮下生存,記者不能只是記者,他也要是熟練操作機械、科技產品的能人巧匠。最後,互動記者的出現,也代表著科技無法取代人的重要性。互動記者作為中間人,搭建起專職記者和工程師間的溝通橋樑,人作為人的溝通交流的重要性因此而被彰顯出來。機器無法理解人複雜的情感,也無法建立與人之間有效的社會連帶關係。當科技使我們在人際相處上變得木訥而冷漠時,更應該有人適時跳出,重新凸顯身為人的價值。互動記者除了具有多重領域的知識背景外,也作為記者與工程師間的溝通渠道,在數位洪流裡,他的出現甚為有趣卻也有其重要意義。

4.記者本人現身報導的優缺點。你贊成與否

​   我認為記者記者本人的現身報導,其優點即是反於客觀的純淨式報導,而能為閱聽人構連出一個有意義的社會圖像。所謂的客觀報導,即是報導的內容是公開的或相互主觀的,而可觀察或可查證,尤其是利用科學方法,不受個人事務或私人事務的影響,不受個人感情或偏見的歪曲。然而,這樣的報導方式逃避了記者該履行的社會責任,維護既得利益,記者只是記錄,所報導的事實只出現事實呈現效果,而無法藉由事件構聯,為社會型塑出具有意義的符像世界。相反的,記者本身現身報導,將事件與個人本身的經驗作連結,從其個人的視角出發,可以減少主流媒體宰制者的符號壟斷並重新分配符號的權力資源,並進而為讀者提供一套有意義的事件構聯。

   其缺點,如同報紙的記者署名制一般,容易造成記者大頭症。記者的角色主要是用來監督政府,他應與民眾利益同在,而時時刻刻警惕自己所應做好的本分。然而,若記者流於傲慢,獨尊自己的觀點,除了讓多元的聲音遭受低度呈現的命運外,同時也將使記者自身逐漸背離民意。新聞工作者作為第四權監督的角色,其本質上並不具有強而有力的民主正當性,若又因記者大頭症而流而恣意妄為,將不符社會期待而應重新檢討。 

   記者現身報導雖有其缺點,但總的而言,我仍贊成這種報導形式。主流媒體的意見過於強勢,設定了我們的議題認知,使多元的聲音銷聲匿跡。記者本人現身報導本身就可以視為是一種多元聲音,新聞與其客觀、不如多元,當閱聽人看完報導時,不應該只是獲得單一且表面零碎的資訊,而應該是由另類或特定的視角,搭建起自己與世界的連結。

新聞學

1.用傳播理論解釋同溫層現象、舉例。記者如何不受同溫層影響?

   同溫層現象可以用使用與滿足理論良好的解釋。有研究指出,即使沒有演算法的存在,人們瀏覽的網頁仍只有其偏好的特定幾個,瀏覽的頁面也通常只是開頭的前面幾頁。人們使用瀏覽器,滿足其獲取資訊的需求,並沒有想像中的多元,閱聽人的注意力往往只停留在某些其所關注的資訊上面。然而在演算法出現後,加深了這種同溫層的現象。人們可以輕易在網路上找到意見相類似的社群,並且在那個社群裡,不同的聲音不會有生存空間,久而久之,在同溫層的回聲室效應中,會以為自己的意見即是主流盛行意見,其他的少數見解都是異端邪說。

    其中一項顯例,即是Rohingya 人的種族清洗慘案。在緬甸,人們獲取新聞的主要管道來自於臉書,而臉書又是一個容易建立同溫層的空間。在這個佛教徒眾多的國家,本就對穆斯林不太友善,再加上同溫層效應的情緒極化了這種偏見,使得當軍隊血洗Rakhine地區時,國內的民眾口徑一致的叫好,而少有對受難者的同情。

     記者要不受同溫層影響的最好辦法,即是聆聽不同管道的多元聲音,同時履行事實查核的責任。記者不能片面的受到消息來源的控制、不能一味相信新聞組織內部的盛行意見、不能對於社群上朋友們的見解唯唯諾諾。記者必須要蒐集多種消息來源,多元呈現不同觀點,善盡查核義務力求傳真,而非待在自己的同溫層內,以管窺天。

2.主流媒體引用網路素材作為報導的優缺點。台灣主流媒體是否應以社群媒體主動開發來自民眾的新聞?

   主流媒體引用網路素材,其優點,即是使草根的聲音被聽見。長久以來,主流的發聲渠道被菁英所把持,專家學者的意見主宰新聞版面,記者也因為新聞性的理由,多去採訪政要而非一般民眾。因此使的一般民眾長久不被新聞媒體所重視,低度呈現的後果使人民對政治冷漠。然而,當主流媒體引用網路素材時,一般民眾不再只是被動的受眾,他們同時也是被關注的對象。草根的聲音被聽見,更能蓄積來自民間的力量推動政治等改革。當人民覺得自己受到重視時,就更有機會成為一位投身公共領域的公民。另一方面,當民間的聲音被主流媒體報導時,我們終於不再覺得只有政治官僚的談話或遙遠異國所發生的事情才叫做新聞,因為新聞就發生在我們周遭。

    其缺點,即是造成民眾對主流媒體的不信任。有研究顯示,若媒體長期引用網路等外來新聞資訊作為報導內容時,將會引起民眾的反感與不信任。尤其是現在三器新聞充斥(瀏覽器、巷口監視器、行車紀錄器),眾多記者到PTT上爬文報導,新聞專業蕩然無存,沒有經過守門,彷彿只要註明消息取自網路就可以因此卸責,容易使民眾對新聞人的專業提出強烈質疑。

    社群媒體提供了一個新聞可能隨時發生的場域,這裡眾聲嘈雜且觀點多端,主流媒體當然應該至此多開發來自民眾的新聞。新聞的報導需貼近民隱民瘼,調查揭弊,為底層發聲,方能展現第四權新聞媒體人的驕傲。然而,從網路挖掘要加以報導登上版面的消息,自應經過嚴格查證與守門機制。無論消息取自何方,提供閱聽人正確的消息應是媒體人的第一要務。

 

3.評析一個你十分關注的新聞議題的報導表現,為何關注?比較不同媒體的報導,優缺點為何?你會如何報導?

   2017年8月15日全台大停電,起因於一個中颱泥莎颱風,造成花蓮和平輸電塔倒塌等事件,甚至因此而被經濟學人雜誌報導,也因此引起我的關注。

    口口聲聲稱台灣從來不缺電的蔡政府,因為一個颱風即讓全台用電捉襟見肘,還倡導2025年以前達成全台非核家園,使我好奇媒體間會如何報導這件事。

    在主流媒體上,大多是訪問專家學者的意見,充斥對政府無能的謾罵。其優點,是使人了解問題的嚴重性,其缺點,乃是無助於解決問題。

    因此,我轉向天下、商周等雜誌,看看他們如何報導。他們對事件做了較為有系統的爬梳,使讀者了解事件的來龍去脈,並以此與政府的非核家園政策做連結。其優點,在於使讀者明白政府政策的進程與困難,並輔以專家們意見試圖提供解方。其缺點,乃是因為牽涉較多專業的部分以及篇幅較長,一般讀者恐怕沒有耐心看完全文。

    我會期待自己的報導像是商周、天下雜誌一般,提供讀者較為清晰的事件輪廓,並於最終試圖提供問題的解方。一味地謾罵並非我理想中的報導方式,所謂的深度報導,應該要能不只是停留在事件表面,而對之進行深度剖析,但又能深入淺出,使讀者明白始末。最重要的是,記者作為社會的觀察家,不應是冷眼旁觀,更應積極涉入,訪問並陳列出不同專家們的問題解方乃是其所當為。如同天下、商周在此議題上,附理由說明:緩核而非去核才是上策!

4.請就新聞傳播領域的個人傳記或個別媒體史書籍選擇一本,說明其中最精采的部分?對你影響最重要者為何?對你選擇新聞傳播領域或進修的影響為何?

   在個別的媒體史書籍上,我認為《媒體失效的年代》非常值得一提。此書描繪了未來三件媒體從業人員必須親身涉入的領域:與讀者的關係、報導的形式、商業模式和廣告。在過去,編輯或記者不太需要操心如何和讀者即時互動,理論上也不碰廣告業務,但現在媒體不再僅是訊息,也是直接和社群溝通的介面,而社群更是營收的主力。此書提到《紐約時報》提出的「數位第一」的定義,它是一種全方位的策略,意指優先要務在於製作最優質的數位報導,而不受傳統報紙篇幅的侷限。

    其對我的影響,在於以往我對於記者還停留在文人辦報的想像,認為媒體是一種由上而下的知識傳遞,然而此書顛覆了我的理解,明白在未來,媒體人不僅是策展人,也必須是現場的解說員。資訊衝擊下的媒體轉型,新聞工作者便須由僵化的內容創造者和主導者中,轉型為協助他人把資訊互相分享的角色。

    此書對於我選擇新聞傳播領域進修的影響即是,不同於以往,我想成為現代意義的媒體人角色。亦即,以對話領導者自居。看完本書,會知道不應把眾人再視為眾人,而是把他們視為個人與社群,並以此理解,服務他們、和他們互動。荷蘭媒體De Correspondent 正在進行這樣的實驗,我進修新聞專業即是希望自己能扮演對話領導者這一身分。 

法律與新聞

1.著作權的立法目的為何?合理使用的判斷基準?古阿莫的行為能否主張合理使用而免於違法?

   著作權的立法目的即是要保護智慧財產權。它保護意見的表達,而非意見本身。除了文字之外,聲音、影像、編舞、軟體等同受著作權的保護。而想法(idea)只有在具有原創性且以某種有形的方式問世時,才可以主張著作權。

    是否為合理使用應至少有三種判斷基準。其一,是否為它的實質部分。此項判斷,是以質而非量為基準。但是一般而言,若只擷取其中一小部分,例如一部兩小時電影裡的幾十秒到一分鐘,通常不被認為是電影的實質部分。其二,用途。通常來說,為了教學等學術目的或其他公共利益的目的而為使用,會被視為合理使用。其三,客觀上的相似性及合理關聯性是否造成市場替代效果。若後出現的產品與前產品具有多處相似之處,並已侵蝕前者的商業利益時,即會被認定侵害著作權。

     古阿莫的電影評論,當然侵犯著作權而無法主張合理使用。首先,他將整部電影講述完畢,已屬侵害原創著作的實質部分。其次,他的行為並非為了教育或其他公益目的,而是為了他作為youtuber個人的商業廣告利益。其三,因為他的評論,常有網友留言:這樣我就不用進電影院看這部片了,顯然已造成了市場替代效果,侵害電影商的商業利益,應屬侵害著作權而無法主張合理使用。

2.勞基法修一與修二有何差異?新聞記者的工作型態,在適用勞基法上有何窒礙難行之處?勞基法修二對記者的影響?試就工時、休假、加班費等面向分析。

    勞基法修一的主要內容被通稱為一例一休,意指勞工每工作七天要有一天例假日、一天休假日。例假日強制休息,休假日則可以上班,但雇主必須給予加班費。另外每月加班上限訂為46小時,加班時的工時工資做一小時算4小時、做五小時算八小時。而勞基法修二,使七休一走入歷史,勞工若休息日加班,最長可以連續上班12日;加班工時放寬,每個月最高工作54小時;輪班間隔有條件放寬至8小時;工時工資核實計算;特休假可延至次年、加班可換補休。

     勞基法的問題即在於,不分製造業和服務業,而對所有勞工一概適用相同的標準去規範。各行各業最了解自己的產業特性,然而在被勞基法束縛的情況下,新聞媒體的主管常有人表示勞動成本提高且人力調度困難。例如,遇有重大且臨時的事件、或是記者出國轉播重要國際賽事的連續週期時,若按勞基法的加班費規定,將大大增加人事成本,從而缺少機動性的調動可能。

     勞基法修二賦予工會極為吃重的角色。然而,國內30人以上企業,具有工會者僅有7%,絕大多數都未成立。工會的組織率和覆蓋率都低,新聞行業當然也不例外,使得記者沒有強大的工會做後盾,更沒有和資方對等的權力和武器。在勞基法修二的脈絡下,全世界都朝每周工時40小時邁進,但我們卻鬆綁而背道而馳。若將來記者沒有工會的支持而被雇主予取予求時,則離過勞之路不遠矣。從而,政府應積極鼓勵企業成立工會,就所有勞動條件進行勞資協商,讓雙方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團體協約,方能保護記者不至身處在充滿敵意的工作環境中。

3.是否同意以上司法改革國是會議之結論?理由?請根據現行法律、媒體自律規範以及所涉基本權利義務進行分析。

   我同意以上國是會議的結論,因為其並無過度侵害新聞媒體的言論自由。依據實務見解,新聞媒體的言論自由乃是一工具性、系統性的權利,是為服務民主政治而存在,而非個人所得主張的權利。從而,被報導的當事人的個人權利,諸如隱私、名譽、自由、人身安全等等,應該擺在優先次序應無疑義。

    在過去的報導經驗中,時不時即會看到記者跟隨警方或檢察官報導辦案經過,此即有違刑事訴訟法第245條偵查不公開及憲法第22條所保障的當事人的隱私權。媒體第四權社會公器的任務,是作為監督政府而存在,而非將被報導者的個人權利至於風險之中。媒體應當自律並具有法治精神。以往的司法相關報導,有時會看到「被告不認罪」等類似的陳述或標語,顯見新聞從業人員對於被告不自證己罪與無罪推定的法治精神有所誤解。

然而,縱使媒體報導曾經錯誤百出,仍無礙於其揭露時弊的任務與功能。新聞自由的內涵至少應包含:採訪自由、傳遞自由、出版自由、表達自由。另外從美國的判決先例 New York Times vs. Sullivan中我們亦可以得知,為了發揮第四權監督政府的功能,應該要給予媒體從業人員的報導「呼吸空間」,不應對新聞言論做過多的箝制而引發寒蟬效應。在國是會議當中僅要求加註警語,而未過度干涉報導內容的呈現方式,應可認為是言論自由、公共利益、與當事人權益的適當調和,值得讚許,其目的乃是平衡追求新聞自由之價值及公共利益之倫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