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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高考臨床心理師應考資格&考科

 

enlightened臨床心理師考試資格:


    中華民國國民具有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臨床心理所、系、組或相關心理研究所主修臨床心理並經實習至少一年成績及格得有碩士以上學位者,得應臨床心理師考試
     前項所稱相關心理研究所主修臨床心理,係指修習心理病理學領域相關課程至少三學科(九學分)、心理衡鑑領域相關課程至少二學科(六學分)及心理治療領域相關課程至少二學科(六學分)等合計七學科,二十一學分以上,每學科至多採計三學分,成績及格,由所畢業大學校院出具證明文件者。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一日起,以在就讀碩士以上學位期間修習課程及學分始得採認。
     第一項所稱實習,指在醫療機構、煙毒勒戒所、社區性心理衛生中心、心理治療所及其他經行政院衛生署指定之機構實習,成績及格,有證明文件者。但於心理師法公布施行前已畢業者,得以其執行臨床心理教學或臨床心理業務之年資計之。
自中華民國一百年六月三十日起,始進入第一項所定學校所、系、組之學生,其實習期滿成績及格之認定基準,依心理師法施行細則有關實習規定辦理。

 

enlightened臨床心理師應試科目:

 

一、臨床心理學基礎。

二、臨床心理學總論(一)(包括偏差行為的定義與描述、偏差行為的成因)。

三、臨床心理學總論(二)(包括心理衡鑑、心理治療)。

四、臨床心理學特論(一)(包括自殺之心理衡鑑與防治、暴力行為之心理衡鑑與心理治療、物質   濫用與依賴之心理衡鑑與心理治療、性格與適應障礙   之心理衡鑑與心理治療)。

五、臨床心理學特論(二)(包括心智功能不全疾病之心理衡鑑與心理治療、精神病之心理衡鑑與心理治療、兒童與青少年發展障礙之心理衡鑑與心理治療)。

六、臨床心理學特論(三)(包括飲食障礙之心理衡鑑與心理治療、精神官能症之心理衡鑑與心理治療、壓力身心反應與健康行為)。
前項應試科目之試題題型,均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

~ 資料來源:考選部 ~